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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!台基股份: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300046   证券简称:台基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15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关于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的公告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  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召

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作废

  一、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

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

议案》、《关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

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、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

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》等议案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

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。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

律意见书,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。

  同日,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湖北台基半

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、《关

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

法>的议案》、《关于核实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

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》。

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

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、《关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

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稿)>的议案》等议案。

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

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
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

异议,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

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》、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

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》。

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>

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、《关于<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

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稿)>的议案》、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

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》,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

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。

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,确定公司

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;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

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,公司

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。

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》,至此,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

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。

  二、本次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、数量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及公司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

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,超过12个月未明确

激励对象的,预留权益失效。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

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,即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2022年12

月24日前明确。由于公司未在上述期间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,预留权益失效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

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。

  三、本次作废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

  公司本次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

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,也不会影

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。

  四、独立董事意见

  独立董事认为:公司本次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,

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及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
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》的相关规定,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

权,审议决策程序合法、合规,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我们同意作废

  五、监事会意见

  监事会认为:本次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,符合

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和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

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》的相关规定,同意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

计划预留的 20 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。

  六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

  北京市中伦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:

  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等

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。

  七、备查文件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作废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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