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码添加餐厅微信才能点菜?侵权了! 世界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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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10日讯(记者樊友寒)“服务员说顾客必须添加他们店微信后才能点餐,哪有这个道理?”近日,市民张先生在江岸区的一家餐厅吃饭时,服务员告知他必须扫码关注餐厅企业微信后才能获取菜单,还不提供纸质菜单。4月5日,张先生在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该情况,希望该餐厅能够整改,让消费者自主选择点菜方式。
图为餐厅内景。记者樊友寒 摄
4月4日,张先生和家人到位于台北一路的香钿楚菜餐厅吃饭。落座后,他用微信扫描桌角的二维码,出来的却是该店企业微信的添加页面。在询问服务员后,他得知顾客必须添加企业微信后才能点菜。张先生要求服务员提供纸质菜单,对方却称店里没有纸质菜单,只有“扫码加微信点菜”这一种方式。与服务员交涉未果,张先生找到该店经理解决问题。最终,经理用自己的手机微信扫码,张先生才看到菜单并点餐。“那天下大雨,我们有老有小不方便,不然肯定换一家吃饭。”张先生说。
4月10日13时许,长江日报记者来到这家楚菜馆,看到店里有不少顾客正在吃饭,每张桌子的边缘处都有一块手机大小的金属牌,上面有点菜二维码、桌号。记者用微信扫码后,跳转至“首次点餐请长按识别二维码”页面。二维码图案下面写着操作步骤:一、长按识别二维码;二、加好友打个招呼;三、点餐。记者将该页面向服务员展示,询问是否只能通过加好友点餐,对方回复“是的”。
隔壁桌顾客陈先生告诉记者,他对商家这种强制要求顾客加微信的行为已经习惯了。“想尽办法让你加微信、加关注,加完了时不时给你发个活动或广告,我一般消费完就会立马删除好友或取关。”陈先生的朋友也表示,点个菜还要加微信,程序太繁琐。
对此,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,餐厅仅提供“扫码加好友后点餐”服务,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,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,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消费者有接受服务的自由选择权,商家不能强制或限制绑定一些条件。
“用支付宝扫码点菜可以直接跳转至菜单页面。”餐厅负责人吴先生告诉记者,该店对店员培训不到位,导致店员在服务顾客时告知信息不全。随即,吴先生演示了支付宝扫码点餐步骤。该店经理刘女士表示,现有点菜系统曾多次引起顾客不满。目前,餐厅准备更换只需扫码就能跳转至菜单的新系统,并添加纸质菜单,预计本月底落实。
【编辑:邓腊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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