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财产如何分割?_全球微头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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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会选择婚前同居,同居期间双方会有一些共同财产,那么分手的时候也会产生财产纠纷。这个时候,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?
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。同居不是婚姻,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也会发生生育子女、买车买房、货币投资等行为。同居关系结束后,难免产生纠纷矛盾。如果一方已经结婚还和别人同居,合法婚姻的当事人的权益也会受到影响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对无效、被撤销婚姻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其中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,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,按共同共有处理。
一、各自财产应归各自所有,双方虽是有同居事实,但如果并未能举证证明对方所支付的钱款系双方共同共有,那么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,各自财产应归各自所有,即便有同居情形,也并不必然导致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成为双方共有之财产。
二、特定情况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,从两人的收入来源、银行存款的管理、款项的支配等事实来看,可以印证双方财产已经完全混同,因此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属双方共有。由于双方均无法证明同居关系期间各自的确切收入情况。
对于合法婚姻关系内的双方作出权利义务的规范。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,第一,应看双方是否存在协议,如有协议,应尊重双方的协议安排;第二,无协议就要看双方同居期间生活关系是否紧密、财产是否存在混同,如存在财产混同情况,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可能为双方共有,可以作出分割。
综上来看,同居期间的财产,正常分割为协商优先,协商不成的,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分配,但总体上,是按共同共有来进行分配的。因为财产分割的类型很多,如房屋的分割。如果名字登记在双方名下,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1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(2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(3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、变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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